為進一步加強對審判工作的服務保障,本著“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性質及名額
(一)單位: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崗位:聘用制書記員、聘用制文員。
(三)性質:聘用合同制(編外聘用人員)。
(四)名額:聘用制書記員18名;聘用制文員4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當日)。
(三)戶籍所在地為四川省樂山市范圍內或經(jīng)常居住地為樂山市范圍。
(四)學歷要求:
1.聘用制書記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或者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具有2年以上書記員工作經(jīng)歷的,學歷可放寬為大專學歷、專業(yè)不限。
2.聘用制文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五)熟悉計算機操作、辦公軟件運用、文字寫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招考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三)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五)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大學生;
(六)配偶、父母、子女在樂山轄區(qū)內擔任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設立人,或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七)其他不適宜從事法院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報名地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
4.報名手續(xù):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須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報名表》(請下載附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居住證)、畢業(yè)證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5.資格審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手續(xù)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及手續(xù)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資格。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
(二)考試
聘用制書記員考試分為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聘用制文員考試分為筆試、面試。
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其中:聘用制書記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速錄技能測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
聘用制文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①時間: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②地點:詳見準考證。
③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文字寫作。
2.速錄技能測試
①時間: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0。
②地點:詳見準考證。
③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的漢字輸入速度和準確率。
3.筆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公布
①時間: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公布筆試成績、速錄
技能測試成績。
②地點: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張貼公布。
③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情況分別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面試
①時間: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
②地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③面試比例:聘用制書記員根據(jù)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成績、聘用制文員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排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達不到1:3的,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根據(jù)情況調整比例或相應縮減招聘計劃。
④內容:主要考察參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5.總成績公布
①時間: 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公布總成績。
②地點: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張貼公布。
③總成績排名規(guī)則:名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
特別說明:本次考試成績有效期一年,因離職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可以在本次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三)體檢及考察
1.成績公布后,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個人承擔。
3.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和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培訓
(一)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同意后簽訂聘用合同,上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每月2000元。
(二)試用人員接受崗前培訓。
(三)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與待遇
(一)聘用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xiàn),經(jīng)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續(xù)簽合同。
(二)正式聘用期內月工資2770元(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等部分),年終績效工資根據(jù)年度考評情況發(fā)放。隨著在法院工作年限的增加,將逐步提高工資待遇。
(三)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購買五險一金。
(四)單位機關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與在編干警執(zhí)行相同標準。
(五)聘用人員享受與在編干警相同標準的健康體檢等福利待遇。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3—2429493
咨詢電話:0833—2429486
本公告由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
特別提醒:
1.《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的公告》通過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人事考試”一欄進行公布;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相關信息將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張貼公布,請及時關注張貼信息。
2.疫情防控:疫情期間,請佩戴口罩,保持人與人的距離,并向工作人員出示健康碼。若遇特殊情況,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面試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