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事業(yè)單位報考指導群:958902752
為加強崇州市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fā)〔2016〕49號)要求,結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崇委辦〔2016〕30號)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且必須在報名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yè)證書所載專業(yè)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yè)的認定證明。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認證書上所載明專業(yè)(學位)須與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一致。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四)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五)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所在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六)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試用期滿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0日);
6.曾參加我市公開(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報到或經公開(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辭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9.現(xiàn)已是崇州市財政供養(yǎng)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shù)(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0年9月11日-9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應聘者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工作日)直接到具體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具體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三)報名程序:
1.上交報名材料。應聘者須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名表1份(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檔各1份)。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含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1:2至1:5之間比例,確定進入復審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資格初審情況、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資格復審前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http://www.chongzhou.gov.cn/)公告。
(2)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及名單報崇州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3.其他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若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重復報名,將直接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應聘人員在《崇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表》上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在公開考核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lián)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達不到1:3的,經招考機關同意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考核前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http://www.chongzhou.gov.cn/)或崇州市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公告。不再單獨進行通知。
六、考核
由中共崇州市委組織部、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主管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者進行現(xiàn)場考核(考核地點、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現(xiàn)場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考核當日,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放棄考核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空缺不再遞補。因考生放棄、缺考等原因導致該崗位考核當天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2的,若該崗位考生的考核成績低于70分,則該考生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考核成績相同,由人社與相關主管部門共同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yōu)選擇)。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三日內向主考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考核成績相同,由人社與相關主管部門共同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yōu)選擇),只遞補1次。
體檢及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進行公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靸热轂楸豢疾鞂ο蟮乃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疾旌细竦娜藛T在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進相關優(yōu)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六年及以上。
九、咨詢及監(jiān)督
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guī)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8-82272271(崇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
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1.崇州市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點擊下載)
2.崇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點擊下載)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信息來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4/2020-09/04/content_cd354b780cb84be18692c8b00300b40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