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關于印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組發(fā)〔2013〕7號)規(guī)定,經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遂寧市糧食局(以下簡稱市糧食局)在全市范圍內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遂寧市糧食局直屬局2名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專業(yè)不限。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計算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央級事業(yè)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qū)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yè)、企業(yè)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2日(8:30-11:30,14:30-18:00)
(三)報名地點:市糧食局人教科(遂寧市國開區(qū)明月路370號)
(四)資格審查:報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糧食局具體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本次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應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
(五)報考程序
1.現場報名:報考者自行下載并完整填寫《遂寧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張及單位同意報考函參加資格初審。每人限報1個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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