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回族干部隊伍建設,改善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我縣干部隊伍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比選2名回族副科級領導干部。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名額
本次比選回族副科級領導干部共2名。
二、范圍及條件
(一)比選范圍
面向全縣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含工勤崗位轉崗競聘人員)選拔。
(二)比選條件
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且具有以下資格:
(1)年齡35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民族為回族;
(3)報考者須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者,須任科員級職務3周年以上,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者,須任相當于科員級職務3周年以上;
(4)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其他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任職時間計算截止2015年7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處于試用期內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3.在各類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提任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2015年5月29日至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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