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7來源:本站采編
為加強屏山縣基層司法行政力量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一批司法所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自愿報名,面試和考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名額、崗位、性質和條件。
(一)招聘名額:
司法所輔助人員12名:男性9名,女性3名。
(二)聘用崗位:
屏山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輔助人員12名。
(三)本次招聘人員屬單位臨聘人員,適用《勞動合同法》管理。
(四)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屏山縣戶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報名截止日滿40周歲的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6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報名地點:屏山縣行政中心大樓1號樓9樓縣司法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31-5720156。
3.報名要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1張、《報考信息表》1份、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行為證明。查驗以上證件原件時,考生均須交復印件1份。
四、面試及考察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面試。面試成績男性前9名,女性前3名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
五、考察考核和公示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中國三江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出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待遇和管理
由用人單位與被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聘用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每月10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工資為每月1500元。單位和個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因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預見因素,不能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合同終止,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計發(fā)經濟補償。
本公告由屏山縣司法局辦公室(電話:5720156)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屏山縣司法局公開招選用臨聘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屏山縣司法局 屏山縣就業(yè)服務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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