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9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攀枝花市西區(qū)民政局《攀枝花市西區(qū)社會救助工作調查員選聘工作辦法》(攀西民[2014]73號)文件精神,格里坪鎮(zhèn)結合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選聘社會救助工作調查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數(shù)
根據《攀枝花市西區(qū)社會救助工作調查員選聘工作辦法》(攀西民[2014]73號)規(guī)定,格里坪鎮(zhèn)擬選聘社會救助工作調查員2名。負責格里坪鎮(zhèn)社會救助工作申請、調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評議、公示、管理、信訪以及落實其他社會救助工作。
二、選聘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行為;
2、服務意識強,熱愛社會救助工作,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能力和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
3、身體健康,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4、具有本市戶籍;
5、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4年 8月4—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2、報名地點
格里坪鎮(zhèn)民政辦公室,聯(lián)系人:孫雪,聯(lián)系電話:5505311
3、報名要求
(1)報考者需提供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工作經歷的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工作年限證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2)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填寫《西區(qū)社會救助工作調查員選聘登記表》。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聘資格。
四、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以公開招考的方式進行。招考方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荚噧热轂闀r事政治、社會救助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計算機知識。
(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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