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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經省委組織部批準,我市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下同)68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www.nanchong.gov.cn/rsj/index.html“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外,以下三類人員也可報考:一是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三是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間出生),對于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名額及各職位具體條件
招錄單位、名額及各職位具體條件詳見《南充市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有招錄計劃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和市級招錄機關(單位)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任何時候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人員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了解招錄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以及備注內容、注意事項等,然后根據自身實際,選擇與自己條件完全相符的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進行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2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23年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地址:南充市順慶區(qū)玉帶中路二段111號市人社局三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不方便到現場辦理的考生,請撥打聯系電話(0817-2810427)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不予減免考務費用。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
(三)職位調劑
確認繳費人數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規(guī)定相應縮減或取消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繳費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本市本次招考職位)。上述有關情況將于1月31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14:30前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地點在南充市城區(qū),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駕駛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重災區(qū)閬中市職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市內其他縣(市、區(qū))職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報考南充市內職位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注明本人聯系電話)、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抗震救災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地址:南充市順慶區(qū)北湖路88號市委2號樓四樓413B室)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23年3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陸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資格審查
2023年4月上旬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有招錄計劃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和市級招錄機關(單位)具體負責。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公告將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適時公布。考生按資格審查公告要求,攜帶《報名信息表》(貼上照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忌傻顷懡逃苛魧W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4月20日至23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或資格審查后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的,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有招錄計劃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和市級招錄機關(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錄機關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于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甄別、準確認定其基層工作經歷情況。
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壋霈F缺額的,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等,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市委組織部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錄用名額分布在兩個及以上機關(單位)的職位,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或市級招錄機關(單位)組織考生,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該職位對應的一個機關(單位)?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后由任免機關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編制職數職級限額內按有關程序任職定級,并按程序進行公務員登記。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三)實行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享受傾斜政策錄用在本市轄區(qū)內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須向用人單位、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書面承諾服務年限,凡不承諾服務年限的,不予錄用。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紀檢監(jiān)察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公務員考錄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考錄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組發(fā)〔2021〕12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八、相關注意事項
1.招考過程中調整、補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曉的事項,將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通知或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17-270166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1.南充市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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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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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
2023年1月3日
(信息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50-721D3C0AFB8FF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