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孜州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補充招錄交警警務輔助人員的通知》(甘道委【2022】9號)要求,為及時補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量,切實提高路面見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預防事故“減量控大”,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決定面向全州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18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甘孜縣公安局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18名(限男性),其中交警勤務執(zhí)法一類崗位人員招聘1名((以下簡稱Ⅰ類崗位),交警勤務執(zhí)法二類崗位人員(以下簡稱Ⅱ類崗位)招聘17名。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甘孜州籍常住戶口人員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2022年7月31日前戶籍在甘孜州,州內登記注冊時間需滿3周年)。
(二)招聘對象。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立場堅定,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tǒng)一,反對分裂;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晰,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務精神、工作責任心和團體協(xié)作精神;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
5.因工作崗位需求,此次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需先進行體能測試,測試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6.Ⅰ類崗位人員年齡在30-45周歲(即1992年7月31日--1977年7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高175CM以上,持有A類駕駛證照達5年,具有駕駛工作經(jīng)驗10年以上;Ⅱ類崗位人員年齡在18-30周歲(即2004年7月31日--1992年7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高178CM以上。
以上報考條件應同時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有違反黨和國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行為嚴重的;
5.有吸毒史的人員;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機關事業(yè)單位未轉正的試用期人員;
8.與甘孜州簽訂了省屬公費師范培養(yǎng)協(xié)議的應屆畢業(yè)生;
9.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10.曾被公安機關開除的警務輔助人員、協(xié)管員;
11.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外從事敵對活動或被判處死刑及正在服刑的;
12.家庭成員中有參與暴恐危安案件的人員;
13.違反甘孜縣“7+2”管理辦法的人員;
14.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情形。
四、招錄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采取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全面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
五、招聘程序
招錄程序分為報考、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八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六、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名額之比不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適當調整。
七、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現(xiàn)場報名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3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13日18:00。
2.報名地點:甘孜縣公安局四樓政工監(jiān)督室
3.報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1份;(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甘孜縣關于面向全州公開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報名表》;(4)近期2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4張。
4.報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 (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50元/人,進入面試的需另繳納80元/人。
5.報名有關事項: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聘。
(2)應聘人員提交的應聘材料應真實、準確、有效。如因填報的信息有誤影響考聘及考聘結果的使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聘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聘者本人承擔。
6.考試:考試分為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合格者后方可進行下一個環(huán)節(ji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荚嚳偝煽?yōu)?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綜合測試》。
(1)體能測試。2022年8月14日,Ⅰ類崗位體能測試項目:10米*4折返跑、50米短跑、一分鐘俯臥撐;Ⅱ類崗位體能測試項目:50米短跑、2000米長跑、縱跳摸高。此次招聘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guī)定,三項體能測試科目中只要出現(xiàn)兩項及兩項以上不合格予以淘汰,體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2022年8月15日,上午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能力綜合測試》,招錄崗位按照筆試1:2比例進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比例范圍內并列的可同時進入面試。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公示:筆試結束后,及時公示。筆試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確因特殊情況的須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社局研究決定。
(4)考試成績計算
交警勤務輔助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中過程中有缺考、違紀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7.面試。筆試結束,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招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的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yōu)榱惴、或筆試考試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名額2倍的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結束后,及時公示。面試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確因特殊情況的須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社局研究決定。
8.加分。(1)警校畢業(yè)生、退伍軍人在總成績折合后加2分;(2)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加1分;(3)州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加2分;(4)省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加3分參加此次考試的在折合成績上加1.5分,不累計加分,以最高加分項為準。
9.體檢。面試成績公布后,領導小組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在甘孜縣人民醫(yī)院進行,毒檢在縣公安局進行。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體檢醫(y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第一次體檢不合格者可以在2個工作日內在縣人民醫(yī)院和縣公安局進行復查,以復查為體檢最終依據(jù),復查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和復檢由領導小組派員全程監(jiān)督。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體檢及相關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由領導小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如該崗位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資格審核
甘孜縣公安局及相關部門對完成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要求考生如實填寫《甘孜縣公開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考試報名表》,同時提交常住人口戶口簿、畢業(yè)證及相關加分資料原件。通過多種方式核實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八、公示
甘孜縣公安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甘孜縣公安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監(jiān)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由甘孜縣公安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核實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結論。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間被取消資格出現(xiàn)的缺額,依次遞補。對確定為聘用人選的人員,由縣公安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并安排工作。
九、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障
此次公開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經(jīng)考核合格者,與縣公安局簽訂臨時性聘用合同,聘用期間Ⅰ類崗位、Ⅱ類崗位每月工資應發(fā)工資2800元/月,包含個人繳納部分的“五險一金”單位部分由縣財政負擔,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即: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
十、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大辦、縣政協(xié)辦、縣委政法委、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縣公安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衛(wèi)生健康局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嚴格程序,確保公正、公開。招錄工作要做到招錄人數(shù)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公開。
(二)加強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招錄結果將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招錄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報考和考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取消相關人員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對公示后符合條件的人員,聘用人員在甘孜縣公安局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教育工作任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新聘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崗。逾期不到崗的取消錄用資格,至此造成的缺額(或聘用期間人員流失缺額)由聘用單位可按相關要求進行等額遞補。聘用實行“三年一聘”機制,三年滿后,經(jīng)交甘孜縣公安局考核,決定是否續(xù)聘。在聘用期內,被聘用人員需嚴格遵守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否則一律作開除處理。被聘用人員如產(chǎn)生違規(guī)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聘用關系。本次招聘進入面試的考生自公布面試成績之日起二年內有效,在有效期內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按本崗位面試成績排名進行遞補。凡違反管理規(guī)定或不服從管理的,甘孜縣公安局可隨時解除聘用關系。
十二、紀律與監(jiān)督
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縣財政局 甘孜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編制外交警勤務輔助人員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監(jiān)督投訴電話:甘孜縣紀委:0836—7527191
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6-7522425。
甘孜縣財政局:0836-7521563
報名咨詢地址:甘孜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4樓)
咨詢電話:0836—7521189
十三、注意事項
(一)甘孜縣公安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有權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工作由甘孜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公告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考生在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方式如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甘孜縣公安局?忌鷳3滞ㄓ崟惩,否則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崗位調整、考試成績等所有后續(xù)公告均在甘孜縣公安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欄在甘孜縣公安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臨街外墻)發(fā)布,敬請留意。
本公告由縣委政法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縣財政局 甘孜縣公安局
2022年8月9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sqHSHPOi-ukoHPEoUCJ5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