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遂寧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2年度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名額
(一)公開遴選(考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共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26名。具體職位信息和要求詳見《2022年度遂寧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包括縣(市、區(qū))直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鄉(xiāng)科級領導職位,共選調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11名。具體職位信息和要求詳見《2022年度遂寧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2)。
二、對象及條件
(一)公開遴選(考調)
1.報名范圍
遂寧市內各縣(市、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市級機關設在遂寧市內各縣(市、區(qū))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詳見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2年7月4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2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遂寧市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現(xiàn)任我市市屬國有企業(yè)的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2年以上人員,或縣(市、區(qū))、園區(qū)所屬國有企業(yè)班子成員(相似于科級以上職務層次)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2年以上人員;在中央、省級駐遂企業(yè)工作的,比照市屬企業(yè)現(xiàn)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上述國有企業(yè)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現(xiàn)任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中擔任管理八級以上職員且任副科級領導及以上職務1年以上的人員;以及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詳見附件2)。
(3)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22年7月4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2年7月,F(xiàn)任職務以報考前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任職試用期內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可能形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中任職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程序
(一)報名、資格初審、領取準考證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0日,逾期不再補報(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2年度遂寧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表》和《2022年度遂寧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2,以下簡稱《職位表》)。報考者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咨詢電話直接與招考單位聯(lián)系。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報考者下載《2022年度遂寧市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填報有關信息。
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相關資料發(fā)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職位編碼+姓名+手機號碼”)。各單位的郵箱及聯(lián)系方式見《職位表》。
相關資料包括:《報名表》1份(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意見可在資格復審時再簽署意見并蓋章);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如需要)掃描件各1份;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任職情況等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下)。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原則上應在收到考生報名信息后1天內完成,并及時通知報考者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若報考者報名2天后未接到通知,請及時電話咨詢報考單位,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11日17:30。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考調)和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選(考調)或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11日17:30前自行聯(lián)系報考單位確認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fā)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統(tǒng)一考試考務費每人50元)。
5.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制作筆試準考證,并于7月20日前由各單位通知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繳費人數(shù)與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由市委組織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或者申請退費。
(三)筆試
考試當天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筆試時間均為2022年7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22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過遂寧組工網(http://www.snswzzb.gov.cn/)進行查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遂寧組工網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各單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并在遂寧組工網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名額之比為3: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達不到遴選(考調)或選調計劃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持《報名表登記表》(一式二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公開選調可不提供此項)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資格復審時,現(xiàn)場收取面試考務費80元/人。
(五)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六)差額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單位于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按照考察對象人數(shù)與遴選(考調)或選調名額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對于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市委組織部將在遂寧組工網公布進入面試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及進入差額考察對象名單。
差額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籌,各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由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發(fā)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在此基礎上形成考察報告。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
考察結束后,各單位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結果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研究,擇優(yōu)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不唯分取人。
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單位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體檢階段。
(七)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在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
(八)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方可確定為試用人員,進入各單位頂崗試用1至3個月(具體時長由各單位商市委組織部確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間不符合崗位試用要求的,可終止試用。
(九)討論決定
頂崗試用期滿后,由各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頂崗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因頂崗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各單位決定是否在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中遞補,遴選和選調職位的面試人選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任職
市委組織部對擬任職人員在遂寧組工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或調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考調)或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其他事項
本次遴選(考調)和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各報考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舉報。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報考單位負責解釋(報考單位政策咨詢電話見附件)。
市委組織部咨詢電話: 0825-2989392,0825-2988023
附件:1.2022年度遂寧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
(點擊下載)
3.2022年度遂寧市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點擊下載)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2022年7月4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F6B1D28974391B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