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名額
名額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戶籍地或居住地在筠連縣;
2、復員退伍軍人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
3、非復員退伍軍人要求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本人及直系親屬沒有受過刑事打擊,或涉案正在接受調查。
2、報考者年齡在18至35周歲,年齡計算時間自報名第一日截止計算。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視力在4.6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4、體重過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招用,判定過于肥胖或瘦弱者按以下簡易方法計算:
標準體重計算方法: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00。超出和低于標準體重的百分數(shù)計算方法:〔實際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100%。
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30%以上者為過于肥胖,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30%以上者為過于瘦弱。
(三)優(yōu)先入職條件: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下列人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以上優(yōu)先入職條件在體檢、政審遞補環(huán)節(jié)體現(xiàn))
(四)下列人員不得招用為禁毒社工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職位)的人員及曾受過治安處罰或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因違法違紀被解聘、辭退、開除公職(職位)或學籍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道德敗壞,有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和個人債務糾紛的。
8、曾經(jīng)在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多次辭職的。
9、其他不宜從事禁毒工作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2年1月17日-2022年2月20日。
(二)報名地點:筠連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縣公安局2樓禁毒緝毒大隊,咨詢電話:0831-7680531)。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退伍證(退役軍人提供)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經(jīng)報名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如實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交的材料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在考試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一律取消招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招聘方式:筆試、面試、體能測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
1.筆試內容為:公安常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采取筆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性為1000米跑、女性為800米跑。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實行合格制,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50%,體能測試達標即可。
五、考核政審、體檢與聘用
1、政審
根據(jù)招用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政審人選,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具有不得報考的情形等?己瞬缓细癯霈F(xiàn)缺額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的,符合優(yōu)先入職條件的,優(yōu)先進行遞補。如無符合優(yōu)先入職條件的,按體能測試成績高的,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
根據(jù)崗位招聘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3、招用
用人單位對政審、體檢合格者予以招用,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招用手續(xù),考生應服從崗位調配。
五、聘用及待遇
禁毒社工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縣禁毒辦的指導下從事工作,聘用人員由縣禁毒辦負責管理、使用。
聘用禁毒社工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為三個月,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fā)放工資。試用期不合格的終止合同,取消聘用。
六、紀律要求
(一)考生在招用期間聯(lián)系方式要保持暢通,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資料,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體檢、政審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招用紀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招用資格。
聯(lián)系電話:7680531,聯(lián)系人:唐潔華。
本公告由筠連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筠連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信息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TNk68OoHBBy-XwuQNpsj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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