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南充市教育考試院面向全省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F(xiàn)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從事國家招生考試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各類國家級招生考試工作(詳見附件2)。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縣級及以上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下同)、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的在編在崗滿2年的事業(yè)干部或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身份的人員,并完全符合《南充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文件規(guī)定。
年齡、工作經(jīng)歷時間等的計算截止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4)近兩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為不合格者。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及尚在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教育事業(yè)單位的。
(三)其他條件
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公開考調僅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南充市教育考試院綜合科(南充市順慶區(qū)萬年西路2號市政府新區(qū)1號樓240房間)。
3.報名時須帶上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南充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3),須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有干部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公章,雙面打印,貼上照片;
(4)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6)所在單位開具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證件照2張(用于辦理《筆試準考證》)。
4.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在考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的,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5.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3)的各項內容。
6.筆試資格審查。由南充市教育考試院在報名時進行,并及時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jù),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jù)考察中的復核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由南充市教育考試院發(fā)放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由南充市教育考試院負責通知。
(二)開考比例
結合單位實際,本次考調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考調崗位的考調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考調計劃。
(三)準考證領取
已報名的報考者,于2021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憑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南充市教育考試院綜合科領取筆試準考證。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其他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試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科目。主要進行《綜合知識》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范圍。筆試的考試范圍及參考資料不指定。
3.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考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并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綜合知識》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2個工作日后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錄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查詢。對《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1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試
1.面試范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不指定復習內容。
2.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颊{單位根據(jù)考調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日,請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通知要求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時,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jù)考試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和考調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與最后一名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將面試成績較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2. 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3. 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及遞補。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體檢(含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察
由南充市教育考試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五)公示
根據(jù)考察結果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無影響調動相關反映的,確定為擬調人選。
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調動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由南充市教育考試院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考調全過程,考生須自覺按規(guī)定配合做好考調工作組織部門進行的疫情防控措施。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按照當?shù)匦l(wèi)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筆試、面試)當天提供2天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考調紀律,報考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三)考調期間,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咨詢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2810030(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2327868(駐市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組),2227423(南充市教育考試院綜合科)。
附件:1. 南充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 南充市教育考試院基本情況一覽表
3. 南充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7月23日
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