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服務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根據(jù)《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全省公開招聘。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招聘人數(shù):共15人,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招聘崗位:1、查緝崗(限男性)
2、彝語翻譯崗(限女性)
崗位地點:田房公安檢查站(位于平地方山)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覺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強;
(三)應聘時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35周歲(即在1984年12月27日至2001年12月27日之間出生);
(四)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有較好的口頭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
(六)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yè)不限(含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退伍軍人報考優(yōu)先,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以上。
(七)彝語翻譯崗要求精通彝語,能流暢用彝語溝通。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5、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7、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的、在境內(nèi)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8、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9、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0、曾在攀枝花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確定人選、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7日(9: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仁和區(qū)仁和鎮(zhèn)田壩村)信訪接待室,聯(lián)系電話:0812—2908529。
3.報名時需攜帶材料:報名表(報名者可直接從附件下載或現(xiàn)場填報),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以及相關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或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jié)束后,由仁和區(qū)公安分局政工科組織人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經(jīng)資格審查后通知符合報名條件者參加考試。
(三)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應聘者對法律基礎知識、基本常識、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報名時將發(fā)放復習資料)。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按聘用職位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參加。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測試成績,測評項目為: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每個項目滿分100分,體測成績?yōu)槿齻項目成績總和的平均數(shù)。
測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按聘用職位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參加。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體能測試×20% +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按聘用職位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偡窒嗤撸群蟀凑展P試、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兩項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聘用下列人員: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仁和區(qū)戶籍人口。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在體測合格報考人中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政審
由仁和區(qū)公安分局政工科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政審不合格或政審存疑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不予聘用。
(六)遞補
因體能測試、體檢、政審不合格和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招聘職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攀西人才網(wǎng)(www.pxrc.com.cn)、 “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眾號上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聘用。
(八)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進行崗前培訓,對不報到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未通過崗前培訓考核的人員,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對通過崗前培訓的人員予以聘用,并與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間,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及待遇
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執(zhí)行。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本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警務輔助人員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分局紀委將全程監(jiān)督此次招聘考試工作,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特別說明
1、本公告及后續(xù)工作安排將在攀西人才網(wǎng)、“攀枝花平安仁和”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請應聘者主動及時查看相關公告,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2、請應聘者在報名時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應在整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3、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培訓班、網(wǎng)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政工科0812-2908529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仁和區(qū)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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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qū)分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