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快訊:為進一步加強州直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從基層一線培養(yǎng)選拔公務員機制,根據(jù)《阿壩州州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辦法(試行)》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與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15名,具體職位及條件詳見《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阿壩州內符合選調條件的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
2.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堅定不移維護社會穩(wěn)定,堅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jīng)歷,選調生可放寬到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6.具有與職位要求相符的任職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8.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jīng)歷時間的計算截至2016年8月17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網(wǎng)站:
報名網(wǎng)站入口(http://bm.e21cn.com)。請有意報名的考生提前注冊,并保管好用戶名和密碼,以確保順利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wǎng)絡報名時間:2016年8月17日至23日下午16:00時。
(三)報名程序: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填寫《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yè)欄必須嚴格按畢業(yè)證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準確如實填寫。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上傳照片?忌诰W(wǎng)上提交《報考信息表》時,必須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shù)碼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4.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8月18日至24日下午16: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其中:報考藏漢雙語職位的,需要根據(jù)職位要求的藏族語種,在進行網(wǎng)絡報名前先到指定地點參加藏語口語測試,口語測試合格者,方可登錄指定網(wǎng)站進行報名。藏漢雙語職位的口語現(xiàn)場測試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口語測試
1.測試時間:2016年8月17日至23日下午14︰00前,逾期不再受理藏語口語測試;
2. 測試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阿壩州司法局: 0837-2821087
阿壩州藏文編譯局:0837-2822375
3.測試標準和要求:報考者必須能夠熟練運用藏語口語進行交流。要求發(fā)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
4.口語測試須攜帶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張。
(四)網(wǎng)上繳費
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8月18日—8月25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wǎng)站(http://bm.e21cn.com)進行網(wǎng)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網(wǎng)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五)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相應的調整(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考生之家網(wǎng)站向報考人員退費或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jīng)征求考生意見后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州其它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六)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wǎng)上繳費的考生,請于2016年9月5日至9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各項內容,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此次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由筆試、面試、考察三部分組成,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面試、考察均按滿分100分計算,分別占總成績的40%、40%、20%?荚嚳偝煽冇嬎惴绞綖椋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考察成績×20%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公共知識水平。
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折合成績及職位排名于2016年9月下旬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只采取網(wǎng)上公告方式(網(wǎng)站: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abrsj.gov.cn/)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不采用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網(wǎng)絡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按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意后的《阿壩州2016年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其中州級機關符合條件人員報考的,須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審核蓋章同意;
3.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
4.《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務員管理部門印章);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6年10月15日至16日。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另行通知。
筆試折合成績和面試折合成績的總和及職位排名在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
(四)考察
根據(jù)筆試折合成績和面試折合成績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所有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信念堅定、服務群眾、勤勞敬業(yè)、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等方面情況以及溝通聯(lián)絡、綜合協(xié)調、為人處事等方面的能力。
考試總成績及職位排名在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
五、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和考察折合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按照擬選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開選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和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和頂崗試用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選調名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并在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進行公示。頂崗試用時間為3個月。
七、辦理轉任手續(xù)
頂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任職手續(xù)。頂崗試用期間不適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應當準確無誤,在公開選調期間應當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lián)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如報考人員在公開選調期間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加蓋鮮章的戶籍證明。
(三)凡報名通過的報考者,無故自動放棄參加筆試等后續(xù)程序的,將列入州級人事考試誠信庫,取消其3年內再次報考或推薦報考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統(tǒng)籌公選領導干部、公務員錄用、公務員選調等人事考試的資格,并按程序通報縣委組織部和州級相關部門黨組(黨委)。
(四)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阿壩州州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辦法(試行)》進行。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選調組織單位檢舉(州委組織部檢舉電話:0837-2822303;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舉電話:0837-2822301)。
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本公告同時在阿壩日報、“中國阿壩州”門戶網(wǎng)站、阿壩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等媒體上發(fā)布。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