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fā)〈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機關干部的辦法(試行)〉的通知》(涼組通〔2011〕8號)有關規(guī)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和人崗相適原則,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工作人員5名,現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考調職位為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工作人員2名、涼山州攀西資源開發(fā)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涼山州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涼山州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工作人員1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州各縣(市)黨委政府辦公室、發(fā)展改革系統(tǒng)、州級工業(yè)經濟園區(qū)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符合考調條件的公務員(不含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有較強寫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
5.具體職位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考調公告
本次考調公告、成績等相關事項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網址:www.lszpta.gov.cn)和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工代賑)網(網址:http://lsygdz.lsz.gov.cn)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報名地點: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科(604室)
審查資料:
1.《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2016年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審原件,收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一張。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折合后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該職位計劃。
1.筆試
筆試科目:
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國民經濟綜合發(fā)展改革規(guī)劃科職位:公文寫作基礎、國民經濟和管理相關知識。
涼山州攀西資源開發(fā)辦公室職位:公文寫作基礎、西部大開發(fā)相關知識。
涼山州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辦公室職位:公文寫作基礎、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相關知識。
涼山州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職位:公文寫作基礎、物價管理業(yè)務相關知識。
卷面滿分100分。
領取準考證: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在2016年6月30日至 7月1日17:30前工作時間內在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科領取,逾期不領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按照考調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名額,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
確定擬考調人員名單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網址:www.lszpta.gov.cn)和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工代賑)網(網址:http://lsygdz.lsz.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
(七)試用
考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以考察人崗適應度。
(八)遞補
以上各環(huán)節(jié),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者,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依次遞補,每個環(huán)節(jié)僅遞補一次。
(九)調動
經試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四、考調紀律及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
(三)本次考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四)考調進入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人員,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5年。
五、本公告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3225489 監(jiān)督電話:0834-2173086
涼山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