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來源:本站采編
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布 拖 縣 教 科 局
關于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4〕25號)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鄉(xiāng)村教師4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考試招聘鄉(xiāng)村教師42名。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布拖縣2016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詳細情況和具體要求見《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還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含所在縣組織、人社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4.面向布拖籍的考生,需提供2016年5月2日之前在本縣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戶籍證明(或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5.夫妻其中一方戶籍在本縣(2016年5月2日前結婚)或本人父母其中一方在本縣工作、退休的(需工作單位提供證明材料),可以報考面向本縣崗位。
6.報考者的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5月2日。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未滿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7.現(xiàn)役軍人。
8.有涉毒行為的。
9.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網(wǎng)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絡報名由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資格審查工作由布拖縣人社局和教科局負責。審查包括網(wǎng)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等環(huán)節(jié)。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2日至5月6日24:00時,報名入口:http://bm.e21cn.com。報名及資格初審等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和《一覽表》,了解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等環(huán)節(jié)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為10KB-30KB的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不得進行任何修飾。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者請務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和考核時使用。
3、資格初審。布拖縣人社局、教科局根據(jù)報考者網(wǎng)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在報考者報名后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初審工作于2016年5月7日24:00結束。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二)網(wǎng)上繳費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6年5月2日至5月8日24:00時前登錄到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筆試報名繳費人數(shù)與崗位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發(fā)布。有關情況于2016年5月11日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http://bt.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wǎng)上繳費的報考者,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24:00前登錄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站提示輸入報名時的姓名、身份證號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同時留下準確的聯(lián)系電話),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在未完成整個招聘時須妥善保管準考證,遺失后果自負)。
(四)成績及有關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礎》的筆試成績(原始成績)于2016年6月30日由報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詢本人成績。
公告發(fā)布、補充公告、調整公告、成績排名、資格復審、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等信息均在布拖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發(fā)布。報考者應及時、主動的到布拖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進程或向布拖縣人社局、布拖縣教科局咨詢,因未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查詢相關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所占比例以及面試成績所占比例詳見《一覽表》。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含《教育學基礎》、《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學》),請參閱《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川人社發(fā)〔2012〕145號)所列的知識內容(請報考者自行上網(wǎng)查詢)。卷面滿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礎科目筆試時間為2015年6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教育公共基礎科目筆試,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教育公共基礎科目筆試成績報考者自行在報名網(wǎng)站(http://bm.e21cn.com)查詢,教育公共基礎科目筆試崗位排名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http:// bt.lsz.gov.cn/)上公示。由于閱卷工作采用計算機閱卷,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
2、少數(shù)民族加分:少數(shù)民族報考者加1分,考生于2016年6月5日—6月6日工作時間內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報縣教科局人事股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加分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二)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通過說課方式考核報考者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卷面滿分100分。面試在布拖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布拖縣教科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程序、時間、地點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示后另行通知。具體事項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http:// bt.lsz.gov.cn/)上公告。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jù)每個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并列,可一并進入面試)。實際參考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除外),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本次面試設置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我縣本次實際筆試參考人員成績平均分的70%。凡低于控制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入闈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
(1)《報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網(wǎng)上自行打印,報名時上傳的照片須在表上清晰完整顯示);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ɑ驊艏C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審原件留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中專及以下除外)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選擇“零星查詢”并按網(wǎng)頁上相關提示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者,須提供蓋有院校鮮章的學籍證明(證明內容需有院系、專業(yè)、畢業(yè)時間、學籍號、是否全日制、是否師范類等信息);
(5)其他與報考崗位條件相關的材料。在編在職人員及委培、定向人員須提交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含所在縣組織、人社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不再進行遞補。因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因筆試缺考或面試審查等原因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面試正常進行。
2、參加面試的報考者憑《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4、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少數(shù)民族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http://bt.lsz.gov.cn/)上發(fā)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少數(shù)民族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成績仍然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成績仍然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二)沒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同時進行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地點及體檢人員名單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或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或尿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和因體檢(或尿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考核
由布拖縣人社局、布拖縣教科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考核不合格或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布拖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縣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考者,按總成績和所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選崗時間不參加者,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報名時未提供畢業(yè)證原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聘人員,選崗當日前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yè)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及聘用資格。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均不予遞補。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聘用合同》所規(guī)定的人員須繳納違約金(具體金額在聘用合同中進行約定)。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布拖縣教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8599728(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533400(布拖縣教科局)
監(jiān)督電話:0834-8531143(布拖縣紀委、監(jiān)察局)
相關事項提示:
1.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wǎng)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因西昌至布拖公路升級改造,正在施工,請報名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和路線出行,避免耽誤。
附件:1. 考試規(guī)則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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