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審判輔助人員11名(聘用制,無編制)。
工作地點:成都高新區(qū)人民法院
(二)崗位要求:
1. 品行端正,具備吃苦耐勞、細致嚴謹、清正廉潔的工作作風和紀律作風,具有良好的交往能力、溝通技巧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3.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協(xié)調(diào)溝通能力,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具有法院工作經(jīng)歷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1日-12月24日
(二)報名方式(兩個步驟必須全部完成,方可視為報名有效):
1. 網(wǎng)上填寫并提交報名表。
報名網(wǎng)頁鏈接:http://www.sojump.com/jq/6708951.aspx(注意:請使用IE瀏覽器并避開網(wǎng)絡高峰期填寫)
2. 發(fā)送簡歷。
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個人簡歷(含電子照片),作為附件發(fā)送至郵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初試:報名截止后一周內(nèi)通知進入初試人員,未通過簡歷篩選者將不再通知。
(二)復試:初試后一周內(nèi)通知進入復試人員,未通過初試者將不再通知。
(三)體檢:復試后一周內(nèi)通知進入體檢人員,未通過復試者將不再通知。
(四)政審: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階段。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政審考察合格后,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聘用合同。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nèi)考核不合格者,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從優(yōu),按照高新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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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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